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6186841121516340176.post1664939029369069289..comments2023-10-18T22:17:08.127+08:00Comments on Alfanso: 今年怪事特别多!Alfansohttp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1385428683767765417noreply@blogger.comBlogger1125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6186841121516340176.post-76393825079796862722009-08-23T11:21:28.972+08:002009-08-23T11:21:28.972+08:00女人穿褲子有沒有罪?在道德塔利班統治的國家,女人不穿裙子,就是犯了天條。
盧布娜是一個蘇丹女人,她在...女人穿褲子有沒有罪?在道德塔利班統治的國家,女人不穿裙子,就是犯了天條。<br />盧布娜是一個蘇丹女人,她在紐約聯合國任職新聞官。盧布娜回到祖國探親,在首都卡土穆,出席一個宴會。那一夜她連同十三個女人一起被捕,罪名是身為女人,沒有穿阿拉伯婦女的傳統長裙,在公眾場合穿了褲子,而且還是牛仔褲。<br /><br />盧布娜被判公開鞭刑。本來,她是聯合國職員,根據伊斯蘭國家的「法律」(如果真有法律的話),聯合國工作人員有外交豁免權,盧布娜可以避過重刑。<br />但這個女人作了一個重大的決定,她突然宣布辭職。辭了職,就沒有豁免權了,盧布娜故意這樣做,是為了替女人爭一口氣─穿褲子無罪,你敢當眾鞭打我,你就下手吧。<br />「法庭」的「陪審團」覺得很困惑,這下子他們不知道怎樣判。幾百年來,只有女人穿褲子被判鞭打而當庭痛哭求饒,答應下次不敢再犯,絕無不畏鞭子、明知可以逃脫刑責而偏要「罪名成立」的。盧布娜不肯以聯合國職員身份,獨自逃脫酷刑,她要與當夜都穿了褲子的十三個女人一起「有罪」。由於她好歹是聯合國「外國勢力」包庇的人,她雖然辭職,但蘇丹的伊斯蘭法庭還是很忌憚,不知道她背後是不是有更大的「黑手」叫她這樣做,從而鬧出國際新聞。<br />現在,盧布娜的案子暫緩判決。她在羈留所,成為女犯的領袖,叫她們不要怕。男獄警搶了她的手機,對她拳打腳踢,警方把她與男犯共囚一室,意思是想男囚犯強姦她。<br />現在,盧布娜身陷險境。來關心一下千里之外這位不同膚色的姐妹的安危?蘇丹在侮辱全世界的女性,起來聲援盧布娜吧,上網找她的名字: Lubna Hussein,寫信給聯合國,看看可不可以為這個勇敢的女人請命?lemonnyhttps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0625968522410663986noreply@blogger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