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日星期日

卡巴星何罪之有?

犹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,老马和王室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斗争,结果王室败阵,很多本来享有的特权被取消,甚至还多了一条‘统治者可以在特别法庭接受审判’,如果统治者违法的话。(森州统治者刚刚被起诉还败诉,不是吗?)
想当年,全国各地的巫统党员,包括以暴力著名的巫青团,纷纷举行大集会支持老马,为何当时又没有人指控他们对王室不忠?"Daulat Tuanku" 的布条当时干嘛连踪影都不见?
现在卡巴星声称要提控苏丹,就是根据老马当年修改宪法后的法律条文来进行,又那有违法呢?
那些混蛋竟可以去报案指控人家依照宪法所进行的事,他们根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。警方也竟然会去‘调查’,‘录口供’,真是笑坏人家的嘴。
我国独立了五十年,民主了五十年,竟然还有人把法律当儿戏。有时修宪来,修宪去。有时把法律翻译成‘巫律’,有时对大闹国会视若无睹,有时又把手无寸铁的民众用水炮射个不亦乐乎。
话又说回头,今天高喊维护王权的人真的是维护王室吗?如果有一天巫统又和王室意见不和的时后,这些流氓大概又要游行声讨苏丹了,不信的话,请拭目以待吧!
国阵内的其他成员党,不乏具有高深法律知识之士,但却静若寒蝉。等到下次大选,又要求选民不要把对巫统的不满转嫁给他们。这些政客的嘴脸,选民们要好好的牢记呀。尤其是满口仁义道德的翁老大,他的每篇文告都是不知所云,像雾又像花,等到大事不好,他就可以大耍太极,又是一位德高望重的‘君子’了。

1 条评论:

Bentoh 说...

就算 1993 年没有修正宪法, 平民还是可以起诉苏丹...

苏丹只是豁免了刑事以及民事诉讼, 可是在涉及其宪法赋予的权力与职位的事务上, 任何人都可以入禀法庭起诉苏丹... 就好象起诉首相不代表起诉阿都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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